经营范围: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拟定全县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建议。 承担涉及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全县交通枢纽规划和管理。 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水路行业规划。参与拟订全县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落实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落实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与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县内水路运输及航道管理工作。 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航行保障、应急救助、船舶与渡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 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级省、市、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县政府和省、市、交通主管部门确定的公路、水路等基础设施发展目标,科学安排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投资项目。 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落实省、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公路、水路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组织全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渡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全县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和养护;指导全县地方公路网络化建设以及公路行业管理;对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实施质量监督。负责全县农村公路的运政、路政等管理工作。指导全县车辆超限治理工作,并对相关治超的政策、法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 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农村公路网的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公安保卫工作。 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组织和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科技开发、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工作。 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工队伍建设。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涉外工作和引进外资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