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宣传贯彻党中央“三农”工作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乐山市委市政府、峨眉山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指导全市供销合作事业发展。(二)负责拟订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改革发展。(三)推进供销合作社法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维护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四)履行社有资产运营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发展社有企业,坚持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落实社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责任。(五)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基层供销合作社,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六)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等流通服务,拓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生产、供销、消费、信用等综合合作,打造为农服务综合平台。(七)根据授权对重要生产生活资料的经营、储备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八)根据授权参与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承担国有控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运营和管护。(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