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等行为,保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协助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与交易、财务会计和财务公开工作;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建设运维;交易规则制定、流程优化;数据资源管理、分析、监测、反馈工作。协助起草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文件。协助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界定及产权交易工作。协助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协助接收、分办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财务管理的投诉和咨询。负责制定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