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水利事业发展工作的主线,贯穿于编制水利各项规划和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监管的技术支撑和行政辅助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参与编制全旗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相关工作。参与拟订发给水利计划执行、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的相关工作。承担中小型水利水电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施、施工图、水资源论证等有关方案、报告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旗水利工程、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的行政辅助和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水利工程兴利除害措施、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的研究、推广应用工作。承担水利工程适用技术和科普项目的推广应用和培训工作。完成旗水利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