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路基路面养护作业;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专业作业;河道疏浚施工专业作业;河道采砂;建设工程设计;建筑劳务分包;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对外承包工程;金属门窗工程施工;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水污染治理;防洪除涝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公园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建筑材料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消防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