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贯彻落实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二)承担县委、县政府“五抓一优一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三)承担稷山县重点项目建设领导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四)承担省、市、县三级重点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推进和服务等工作。(五)承担县级领导项目建设包联协调、推进和服务工作。(六)开展重点项目建设与管理研究、投融资体制改革政策研究、投资项目综合管理政策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七)负责全县重点项目库的建设管理和信息化服务保障工作;负责重点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及数据分析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