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接待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及所属部门,各兄弟省、市、自治区和本区区直机关,接待各地、市机关来我市检查、指导、考察、联系工作的领导及其团、组成员;接待来我市的中央军委、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总联勤部、广州军区、广西军区副军级以上领导及其随行人员;接待自治区和我市邀请来桂林从事经贸活动的港、澳、台知名人士及其团、组成员;接待到我市进行新闻采访、新闻报道的各类新闻记者;指导、协调市辖县(区)的接待工作;承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交办的其他接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