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防洪排涝及河道堤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并组织实施市区管辖范围内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改造计划,以及河道堤防维修养护计划;负责市区管辖范围内防洪排涝工程的建设和加固改造;负责市区管辖范围内的河道堤防及其防护堤地、沿线重点穿堤建筑物及水利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市区管辖范围内的堤防、泵站等安全监测及防汛抢险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技术评审、技术咨询有关事务性工作;承担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对我市列入国家及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治理区、重点监督区的水土保持动态变化进行监测,并收集、汇总、分析监测数据等工作;负责市级三防物资储备管理、日常维护和调拨等事务性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