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后勤、财务、资产管理等事务性工作,做好社区居委会财务核算工作;承担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财务审计等事务工作;承担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事务性工作;承担统计事务性工作;承担流动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网格化服务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流动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等方面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受委托做好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办理流动人员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征收个人出租屋综合税等事务性工作;开展出租屋日常巡查,承担出租屋管理信息化和档案管理工作,协助开展房屋租赁情况检查和做好纠纷排查、调解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