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数字广告发布;数字广告设计、代理;品牌管理;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日用杂品制造;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照明器具销售;日用杂品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平面设计;电影摄制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