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及市县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与政策标准,接受主管部门及上级医共体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承担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症诊治,提供二级专科服务。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援和公共卫生事件防控配合。履行医疗机构转诊职责,与上下级医疗机构协作推动分级诊疗。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健康教育、计划免疫、各类人群健康管理和慢性病防控等,承担辖区公共卫生管理职能,指导乡镇卫生院业务工作。负责传染病预防控制与管理。承担基层医务人员进修培训、医学实习生带教及继续医学教育任务。推进以县乡村为基础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负责本院及医共体分院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康养服务,推进医养结合医联体建设。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