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工作的全面领导。一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定和决策在县城城市社区的实施;二是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党员干部和群众,加强城市基层党组织建设,统筹协调辖区内各项领域党建工作,推进城市社区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互联互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属性和服务功能;三是承担城市社区基层组织、纪律、宣传统战、党员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等党的建设工作;四是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工作;五是依法(授权)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能,协调解决社区居民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负责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承担辖区内社区管理等地区性、综合性社会管理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