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劳务分包,房屋建筑工程,模板脚手架、市政工程,公路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桥梁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拆除工程(不含爆破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