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电影摄制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图文设计制作;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婚庆礼仪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照相机及器材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