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电影摄制服务;电影制片;平面设计;文艺创作;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图文设计制作;数字广告制作;数字广告发布;数字广告设计、代理;专业设计服务;工艺美术彩灯设计;恐龙模型设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摄影扩印服务;电竞音视频、数字衍生内容制作(不含出版发行);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销售代理;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礼仪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咨询策划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个人商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