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批零兼营:金属材料(不得采取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不得以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不得以电子交易平台方式交易、不得开展违反金融法规的经营活动);橡胶制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木材、竹木制品、管材及配件、劳保用品、办公用品、交通用品、消防用品、机械设备;机械设备的维修服务;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建筑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市政工程的设计及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