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委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加强全区离退休干部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贯彻落实。2.负责离休干部和副县级退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的落实工作;指导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和完善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的各项制度,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3.负责落实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保障机制及各项政策性补贴;组织协调离休干部保健、健康休养等工作;负责离休干部易地安置工作。4.负责调查研究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具体意见和措施。5.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为党和国家事业增添正能量,总结推广和宣传离退休干部的先进事迹和离退休干部工作的经验。6.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7.负责受理离退休干部来信来访工作;对离退休干部信访中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8.负责离休干部和副县级以上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9.承担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10.负责组织全区老干部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政策培训工作,加强全区老干部工作部门的自身建设。11.负责区老年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