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负责党建服务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授权,负责区域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经办服务工作,为辖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务服务和帮办代办,指导村社区做好便民服务工作。负责联系和服务辖区含下沉党员;;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助、优抚帮扶、拥军优属、走访慰问、权益保障等工作。承担区域内各项财政收支工作;;承担区域内财源建设和财政收入征管工作;;承担区域内财政专项资金、惠农补贴资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区域内预算单位财务监管和会计服务工作;;承担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等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农村经营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农民负担监管、畜牧、水产、农机技术推广、宣传、服务;;做好林业、水利、水保、防洪抗旱等服务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