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职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劳动就业的方针、政策、法规;加强对全县就业再就业政策和工作业务指导。制定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积极开展对全县劳服企业的业务指导,做好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再就业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二、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规划和指导劳动力市场的发展,组织并建立、健全全县劳动就业服务体系。为劳动者免费提供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供求信息和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办理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等事务;协调指导全县和县际之间区域性劳动力合理流动,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开发,跨地区有序流动。负责全县下岗、失业人员统计工作及人才市场及毕业生档案管理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切实做好《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审核发放,开展创业贷款工作,负责对申请负责对申请贷款人员的资格审核。加强就业和再就业资金管理,规范合理使用,负责灵活就业补贴审核发放及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公益性岗位等补贴的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