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艺(美)术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娱乐性展览;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咨询策划服务;摄影扩印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广告设计、代理;艺术品代理;城乡市容管理;文艺创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子出版物制作;音像制品制作;电视剧发行;营业性演出;演出场所经营;网络文化经营;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