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宗旨: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处理各类人事劳动争议案件,和谐劳动关系。业务范围:负责区属各类企业与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区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与之建立聘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人事争议案件的处理;管理区属仲裁员,对区属专、兼职仲裁员培训;组织、建立、指导开展全区基层劳动人事纠纷调解组织的调解工作和专、兼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的培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预防;省、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