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宗旨:为推进全区房地产业发展、房屋交易、物业管理、住房保障、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提供服务保障。主要职责任务:1.承担房屋市场及交易活动监督管理事务性工作。2.承担城镇老旧小区和棚户区综合改造事务性工作。3.承担物业管理活动监督监理事务性工作。4.承担城镇规划区内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事务性工作。5.承担城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管理事务性工作。6.承担住房保障事务性工作。7.承担住房制度改革事务性工作。8.承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住房资金的归集、存储和使用管理工作。9.完成区委、区政务和区住房城乡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