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影摄制服务;广播影视设备销售;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文艺创作;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办公服务;礼仪服务;个人商务服务;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