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承担全区所有河湖、港渠水域(含小微水体)及岸线的日常管理、防汛抗旱、保护与综合利用工作;全面参与河湖长制管理与巡查,组织实施河湖、港渠水域(含小微水体)治理、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承担全区黑臭水体治理和维护管理工作;承担组织全区水环境及基本水利建设项目的实施和后期管理维护工作;牵头做好水务大城管考核工作;协助做好水土保持、水源地和地下水保护工作;全面贯彻执行《武汉市供水条例》,做好全区城乡供水协调工作;承担全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承担职责内的投诉举报回复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