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销售:ⅠⅡⅢ类医疗器械(凭许可证经营)、电子产品、管道设备、制冷设备、供暖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化品)、装饰材料、仪器仪表、玻璃器具、塑料制品、办公用品、通讯器材、净水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钢材;医疗设备销售及租赁;医疗器械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 (以下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