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网络文化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电影摄制服务,摄影扩印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制作,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形象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