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保安服务;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劳务派遣服务;对外劳务合作;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职业中介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安防设备销售;消防技术服务;消防器材销售;物业服务评估;集贸市场管理服务;装卸搬运;建筑物清洁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森林公园管理;餐饮管理;物业管理;医院管理;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家政服务;停车场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市政设施管理;打捞服务;城市公园管理;城乡市容管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