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城乡环卫工作和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承担有关环境卫生的地方性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及城区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拟订的技术性工作;承担城市环境卫生、垃圾集中处理、城区街道和公共卫生间的清扫保洁、喷雾降尘和冬季融雪除冰工作、生活垃圾上门收运服务和定点清运工作;承担作业车辆、垃圾收集容器、公共卫生间、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设备的建设、购置、管理和维护工作;承担城区和村镇环境卫生保洁、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设备投放、宣传业务的技术指导工作;完成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