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从事电子材料、电子产品及其零配件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设计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并提供以上商品的售后、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切削加工服务;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光学仪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