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