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地整治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工程管理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城市绿化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酒店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集贸市场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